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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失如果没有补办和登报声明作废,或者只补办未登报声明作废,一旦被他人冒充作案的或进行民事活动,都必将会给本人带来麻烦,甚至会因为本人未登报声明作废,而被追究责任。登报挂失就是起了一个告知作用,失主不承担遗失后被人利用所产生的各种民事责任,遗失者按规定进行刊登报纸声明后,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... [更多详细] 企业官网企业商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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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资本: | 200万人民币 | 登记机关: |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
成立日期: | 2018-11-08 | 年检时间: | |
经营范围: | 设计,制作,代理,广告发布 | ||
注册号: | 91110105MA01FGKN9P | ||
法定代表人: | 姜宝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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